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田徑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負責人:陳仁輝 校長
聯絡人:侯千惠 組長 聯絡電話:0918-799784
二、比賽日期:109年9月23、24、25、26日(星期三、四、五、六)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立體育場
四、比賽項目:
社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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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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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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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鉛球(7.26公斤)
5、鐵餅(2公斤)
6、標槍(800公克)
7、鏈球(7.2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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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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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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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公尺
8、110公尺跨欄(1.067 M)
9、400公尺跨欄(0.914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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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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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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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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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鉛球(4公斤)
5、鐵餅(1公斤)
6、標槍(600公克)
7、鏈球(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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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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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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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公尺
8、100公尺跨欄(0.838 M)
9、400公尺跨欄(0.762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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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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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838 M)
2、跳高
3、鉛球(4公斤)
4、2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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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5、跳遠
6、標槍(600公克)
7、8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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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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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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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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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鉛球(6公斤)
5、鐵餅(1.75公斤)
6、標槍(800公克)
7、鏈球(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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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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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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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公尺
8、110公尺跨欄(0.991 M)
9、400公尺跨欄(0.914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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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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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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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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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鉛球(4公斤)
5、鐵餅(1公斤)
6、標槍(600公克)
7、鏈球(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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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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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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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公尺
8、100公尺跨欄(0.838 M)
9、400公尺跨欄(0.762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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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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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838 M)
2、跳高
3、鉛球(4公斤)
4、2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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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5、跳遠
6、標槍(600公克)
7、8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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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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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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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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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鉛球(5公斤)
4、鐵餅(1.5公斤)
5、標槍(700公克)
6、鏈球(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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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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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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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公尺跨欄(0.914 M)
7、400公尺跨欄(0.838 M)
8、4×100公尺接力
9、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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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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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
1、110公尺跨欄(0.914 M)
2、鉛球(5公斤)
3、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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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4、跳遠
5、15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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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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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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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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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鉛球(3公斤)
4、鐵餅(1公斤)
5、標槍(500公克)
6、鏈球(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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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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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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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公尺跨欄(0.762 M)
7、400公尺跨欄(0.762 M)
8、4×100公尺接力
9、4×4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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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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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762 M)
2、跳高
3、鉛球(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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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4、跳遠
5、8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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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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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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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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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壘球擲遠
4、鉛球(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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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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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公尺
2、100公尺
3、2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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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公尺接力
5、4×2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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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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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跳高 3、鉛球(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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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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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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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跳高
2、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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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壘球擲遠
4、鉛球(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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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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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公尺
2、100公尺
3、200公尺
|
4、4×100公尺接力
5、4×200公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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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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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公尺 2、跳高 3、鉛球(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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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賽辦法:
(一)選手參賽資格:須符合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競賽規程第六條之相關規定。
(二)報名規定:
1、每單位每項報名以3人為限,接力項目每單位以參加1隊為限。
2、每一運動員至多報名參加2項(接力不在此限),報名國小混合運動者不得再報其他單項比賽(不含接力)。
3、報名人數須達3人(隊)(含)以上(鏈球報名2人)始列入正式比賽項目,實際參賽人數未達2人時,則取消比賽。
4、凡取消比賽項目不可再行更換。
5、社會組年齡必須年滿12足歲(民國97年9月23日(含)以前出生);5000公尺、 10000公尺等項目,須年滿15足歲(民國94年9月23日(含)以前出生者)上始可參賽。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依據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訂之最新規則。
2、徑賽項目任何選手只要「起跑犯規」就取消比賽資格,混合項目第二次起「起跑犯規」就取消比賽資格。
(二)比賽細則:
1、號碼布不按規定縫妥佩掛(一張號碼布需用四支別針別好)或無號碼布者,不准參加比賽。
2、徑賽項目比賽中不得陪跑,否則立即取消該比賽運動員之參賽資
格和成績。
3、田賽高度晉升表由技術委員另行訂定於技術會議公布。
4、接力「棒次表」之填寫,應於該項次檢錄時間前1小時,至競賽組填寫,並由該隊領隊或教練簽名確認後,繳交至檢錄處(預、決賽都要交)。
5、檢錄時間:
(1)徑賽項目於賽前20分鐘至檢錄處點名。
(2)田賽項目於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點名。
(3)混合運動:每日的第一個項目至檢錄處點名:其餘項目賽前20分鐘直接到比賽場地檢錄點名。
6、號碼布請妥為保管,如遺失申請補發時,將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
元整。
7、比賽有效時間:超過時間者大會有權結束比賽。
(1)5000 公尺:社男組25分鐘;社女組30分鐘;高男組25分鐘;
高女組30分鐘。
(2)10000 公尺:社男組50分鐘;社女組60分鐘;高男組50分鐘;
高女組60分鐘。
七、比賽器材規定: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由大會提供。
八、獎勵:
(一)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條辦理
獎勵。
(二)頒獎:請得獎者(單位)依預定領獎時間上台領獎,領獎時請穿著
單位服裝親自領獎。
(三)破紀錄成績:社會組以嘉義市運動會最高成績為依據;國小、國
中、高中組以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最高成績為依據。
九、申訴: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一
條辦理申訴事宜。
十、裁判會議:訂於1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僑平國小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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