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跆拳道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立民生國中
負 責 人:陳明君 校長
聯 絡 人:紀志郎 老師 電 話:05-2855331轉250、0928-625268
二、比賽日期:109年9月26日(星期六)至9月27日(星期日)。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立民生國中體育館二樓綜合球場(嘉義市新民路601號)
四、比賽項目:(一)對打競賽(二)品勢競賽(三)109年全中運品勢選拔(四)109年全中運對打選拔
五、對打競賽: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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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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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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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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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量級:23.1公斤至25.0公斤
第二量級:25.1公斤至27.0公斤
第三量級:27.1公斤至29.0公斤
第四量級:29.1公斤至31.0公斤
第五量級:31.1公斤至34.0公斤
第六量級:34.1公斤至37.0公斤
第七量級:37.1公斤至40.0公斤
第八量級:40.1公斤至44.0公斤
第九量級:44.1公斤至48.0公斤
第十量級:48.1公斤至53.0公斤
第十一量級:53.1公斤至58.0公斤
第十二量級:58.1公斤至68.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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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量級:23.1公斤至25.0公斤
第二量級:25.1公斤至27.0公斤
第三量級:27.1公斤至29.0公斤
第四量級:29.1公斤至31.0公斤
第五量級:31.1公斤至34.0公斤
第六量級:34.1公斤至37.0公斤
第七量級:37.1公斤至40.0公斤
第八量級:40.1公斤至43.0公斤
第九量級:43.1公斤至46.0公斤
第十量級:46.1公斤至50.0公斤
第十一量級:50.1公斤至54.0公斤
第十二量級:54.1公斤至6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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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含選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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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公斤級:45公斤以下(含45.0公斤)
48公斤級:45.1公斤至48.0公斤
51公斤級:48.1公斤至51.0公斤
55公斤級:51.1公斤至55.0公斤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73公斤級:68.1公斤至73.0公斤
78公斤級:73.1公斤至78.0公斤
78公斤級以上:78.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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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斤級:42公斤以下(含42.0公斤)
44公斤級:42.1公斤至44.0公斤
46公斤級:44.1公斤至46.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2公斤級:49.1公斤至52.0公斤
55公斤級:52.1公斤至55.0公斤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68公斤級以上:68.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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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含選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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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斤級:54公斤以下(含54.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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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公斤級:54.1公斤至58.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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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公斤級:58.1公斤至63.0公斤
-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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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公斤級:68.1公斤至7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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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公斤級:74.1公斤至8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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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公斤級:80.1公斤至87.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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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公斤以上:87.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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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斤級:46公斤以下(含46.0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3公斤級:49.1公斤至53.0公斤
57公斤級:53.1公斤至57.0公斤
62公斤級:57.1公斤至62.0公斤
67公斤級:62.1公斤至67.0公斤
73公斤級:67.1公斤至73.0公斤
73公斤以上:73.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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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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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斤級:54公斤以下(含54.0公斤)
58公斤級:54.1公斤至58.0公斤
63公斤級:58.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74公斤級:68.1公斤至74.0公斤
80公斤級:74.1公斤至80.0公斤
87公斤級:80.1公斤至87.0公斤
87公斤以上:87.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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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斤級:46公斤以下(含46.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3公斤級:49.1公斤至53.0公斤
57公斤級:53.1公斤至57.0公斤
62公斤級:57.1公斤至62.0公斤
67公斤級:62.1公斤至67.0公斤
73公斤級:67.1公斤至73.0公斤
73公斤以上:73.1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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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勢競賽:
(一)國小組:男子組、女子組
(二)國中組:男女混合組
(三)高中組:男女混合組
(四)109年全中運選拔項目:
(1)國中組:各組各項目指定品勢為太極4、5、6、7、8章、高麗型、金剛型、太白型。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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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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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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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賽、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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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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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賽、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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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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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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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中組:各組各項目指定品勢為太極4、5、6、7、8章、高麗型、金剛型、太白型。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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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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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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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賽、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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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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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賽、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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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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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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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勢競賽項目:(一般組)
(1)八級組指定太極一場
(2)七級組指定太極二場
(3)六級組指定太極三場
(4)五級組指定太極四場
(5)四級組指定太極五場
(6)三級組指定太極六場
(7)二級組指定太極七場
(8)一級組指定太極八場
(9)一段組指定高麗型
(10)二段組指定金鋼型
(11)三段組指定太白型
八、比賽時間預定表:
9月26日(星期六)參賽選手應於08:00前,向大會檢錄組完成選手報到手續。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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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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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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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 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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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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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男子組、女子組(對練)
所有參賽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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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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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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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運品勢競賽:
一、國小男、女童組
二、國中男女混合組
三、高中男女混合組
四、社會男女混合組
全中運選拔品勢:
一、國中男、女子組
二、高中男、女子組
三、國中男女團體組
四、高中男女團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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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
準決賽
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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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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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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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運對練競賽:
一、國小男、女童組
二、國中男、國女組
三、高中男、高女組
四、社男組、社女組
全中運選拔對練:
一、國中男、女子組
二、高中男、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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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
準決賽
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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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加辦法
(一)選手參賽資格: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六條相關規定。
(二)社會男、女子組須年滿17歲(民國92年9月23日以前出生)。
(三)、109年全中運品勢及對打項目選拔組:
(1)參賽選手需於報名時另行報名109年全中運品勢或對打項目選拔賽組。
(2)品勢及對練各組第一名將取得本市109年全中運品勢及對打項目選手代表資格。
(3)每一位運動員對打項目以參加一量級為限。
(三)註冊人數規定:
團體賽︰
(1)每校可報名男生1隊。
(2)每校可報名女生1隊。
個人賽︰
(1)每校註冊男生選手每量級各6人,每1選手以參加1個量級為限(對練每量級、品勢每段級數)。
(2)每校註冊女生選手每量級各6人,每1選手以參加1個量級為限(對練每量級、品勢每段級數)。
十、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報名時檢附選手保證書具結。
十一、選手參賽標準:具有全國跆協頒發之段證及嘉義市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核發之級證資格。
十二、比賽辦法:
(一)一般比賽規則:
1、採用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世界跆拳道總會(W.T.F)規則。規則中如有未
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2、品勢競賽評分標準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品勢競賽表實施。
(二)競賽制度:採單淘汰制。
(三)一般組比賽細則:
1、比賽時間:每場3回合,每回合1分30秒,每回合中間休息30秒。
2、過磅:
(1)各單位參加對練選手應於9月26日上午9:30至11:30前於民生國中體育 館跆拳道場過磅。
(2)過磅時須攜帶段級證,代表學校者另帶學生證,男選手以赤足、裸身著短褲,女生以輕便服過磅。
(3)過磅應為1次,若選手過磅沒有通過,可在過磅時間內再過磅1次。逾時以棄權論。
3、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並自備安全頭盔、護檔、護具、牙套、護
手套(護具結環不得有鐵環之類之配件),惟不得穿著護腳背參賽。
4、競賽場內除當場參賽之選手及1名指導教練外,其他人員均不得逗留,違者主審有權裁決
該方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警告乙次。
5、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違者除本會仲裁委員會不接受申訴外,並送大會審判委員
會處理。
6、選手憑段級證進場參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未攜帶段級者不得參賽。
7、參賽選手應於賽前1小時到達競賽場地,如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8、比賽中如一方棄權,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獲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未按規定進
入場內由主審宣判獲勝,視同棄權。
9、入選至前3名選手於比賽中,如未賽完3回合便停止比賽時,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個人
所得成績(如係被擊倒或受傷無法繼續比賽,經大會醫師或裁判證明者除外)。
(四)選拔賽組比賽規則:
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以2018.6.1審定公布之最新競賽規則實施,除第9條第二項隨機過磅條例,如對規則解釋有所爭議或規則未盡事宜,由技術委員會解釋之。
(五)選拔賽組競賽制度:
1、品勢:使用電子計分系統,預賽、複賽採篩選制,決賽採單淘汰PK賽制。
2、對打:本次賽會使用Daedo最新規格之電子護具及計分系統,並採單淘汰制。
(六)選拔賽組比賽細則:
1.運動員憑運動員證進場參賽,報到時繳交於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測試電子襪。
2.對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10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及其所屬團體斷獲得比賽之成績。
3.運動員註冊後無故棄權,不得參加棄權後各項比賽。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參加比賽時,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申請,於檢錄前30分鐘,經裁判長核准後,送交檢錄處,完成請假手續。
4.每日比賽時間及其場次順序,依現場公布「秩序表」為準。賽程若有更動由裁判長於競賽現場宣布之,運動員未依比賽規則之規定出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
5.為維護競賽秩序,嚴禁運動員靜坐場內抗議申訴。
6.品勢:
(1)當分數相同時,則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ckwondo)品勢競賽規則辦理。
(2)運動員一律穿著跆拳道協會認可之品勢競技服。
(3)競賽時間:每個品勢展演時間30秒至90秒:第一指定品勢和第二指品勢間
等待時間為30秒或60秒。(依競賽協調裁判口令動作)。
(4)運動員檢錄:於競賽開始前20分鐘運動員在預備區等候,由競賽協調員宣布運動員出賽後,仍未能進入競賽區,則以棄權判定。
(5)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給予判罰扣分(運動員或指導教練、語言不當或行為逾矩),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議處。
7.對打:
(1)比賽時間:國中男女組、高中男女採每場3回合,每回合1分30秒,每回合中間休息30秒,若3回競賽結果為平分,於1分鐘中場休息後,則應進行第4回合黃金得分賽制。如黃金得分賽結束仍平手,依據競賽規則第15條方式決定優勝者。比賽中如遇電子計分設備故障,則由故障前之進行時間繼續計時。
(2)各量級於競賽當日攜帶運動員證進行過磅,過磅後進行抽籤。男生以赤足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短袖、短褲)為基準,逾時以棄權論,運動員參加級別,以向大會註冊之級別為準,不得更改級別參賽。
(3)每日依預定賽程表進行,賽程如有異動,則由裁判長官宣布並公布之。運動員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
(4)運動員一律穿著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頭盔、電子護具。運動員應自備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認可之電子襪、護檔、護陰、護肘、護脛及手套、牙套等防護裝備(護檔及護陰應穿著於道褲裡面)。
(5)競賽場內除當場參賽之運動員及1名指導教練外,其他人員均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反規定者主審有權裁決該方運動員不合格情宜之犯規行為。
(6)參賽運動員應於賽前1小時到達競賽場地,參加檢錄、未參加檢錄或檢錄不合格致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7)播報運動員姓名:檢錄組於競賽預定開始前30分鐘內應廣播運動員姓名3次,並在開始競賽前,主審裁判宣告青、紅就位時,運動員雙方須將頭盔至於左手臂內然後進入競賽區,若主審呼叫青、紅時,運動員不在教練區域已在教練區域但未徹底著裝護具、道服等裝備完畢者,則以棄權判定。
(8)比賽中如一方棄權,對方運動員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護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未按規定進入場內,視同棄權。
(9)入選至前3名運動員於比賽中,如未賽完3回合便停止比賽時,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個人所得成績(如係被擊倒或受傷無法繼續比賽,經大會醫師或裁判證明者除外)。
(10)第5名及第7名之名次賽,採1回合之黃金得分賽制,如時間終了仍無結
果,依據競賽規則第15條判定勝負。
(11)競賽中提出錄像審議申訴得依據競賽規則第21條之申訴程序提出申訴。陪審之判決為最終裁決,賽中或賽後將不能再提出申訴。
十三、器材設施
1、比賽場地:8公尺×8公尺區域稱為競賽區,並以1公尺寬的不同色墊子在比賽區的外圍標明線。
2、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規則之規定。
十四、獎勵: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十五、申訴: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十六、裁判會議:訂於109年9月26日上午8時於民生國中體育館第二演講廳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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