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軟式網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立港坪國民小學
負責人:郭明聰 校長
聯絡人:謝宏智 主任 電話:0922-952368 05-2369037轉131
二、比賽日期:109年9月26日(星期六)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立網球場
四、比賽分組:
(一)團體項目: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國小男生組、國小女生組
(二)個人項目:社會男子單打、社會男子雙打、社會男女混合雙打
高中男子單打、高中女子單打、高中男子雙打、高中女子雙打
國中男子單打、國中女子單打、國中男子雙打、國中女子雙打
國小男童雙打、國小女童雙打
五、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五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
1.社會組限年滿14歲(95年9月23日前出生)。
2.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六條辦理。
(三)參賽人數:
1.每單位至多限報男女各一隊。
2.團體賽每隊以8人為限,個人賽不限人數。
3.每隊隊職員:限報領隊、教練、管理各一名。
4.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七條辦理。
六、比賽用球:採用紅M比賽用球。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九條辦理。
(二)各項註冊表單必須使用網路列印已完成報名之表格,由相關人員蓋章後,社會組需將紙本繳交北興國中體育組,其餘各組存校備查。
(三)保證書必須由選手親自簽名。未滿18 歲者,必須由監護人簽字同意。
(四)賽程抽籤:109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北興國中會議室舉行。
八、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規則。
九、比賽制度:依大會競賽組規定辦理。
十、名次判定:採循環賽制時
(一)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沒收比賽)為零分,中途棄權者,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二)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勝。
(三)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先後順序判定名次:
1.以相關隊得失分之差高者為勝。
2.以相關隊得分高者為勝。
十一、獎勵:
(一) 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二) 決賽後立即頒獎,請領獎者著各單位服裝。
十二、申訴:依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十三、裁判會議:109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08:00時假嘉義市立網球場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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