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嘉義市運動會排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北園國民小學
負責人:吳長頴校長
聯絡人:陳詩美 聯絡電話:05-2371330*212體衛組 0921-519633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8 日(星期四)至3月22 日(星期一)
三、比賽場地:北園國中、北園國小、興安國小
四、比賽分組:
(一)社會男子組 (社男組) (二)社會女子組 (社女組)
(三)高中職男子組(高男組) (四)高中職女子組(高女組)
(五)國中男子組 (國男組) (六)國中女子組 (國女組)
(七)國小男子組 (男童組) (八)國小女子組 (女童組)
五、參加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辦理。
(三)報名人數:
1.每校每組最多報名1隊。
2.註冊選手每隊以12人為限,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
(四)社會組年齡必須年滿15足歲(95年3月17日以前出生者),於107年9
月3日(含)前設籍本市且成績優異者,得選拔代表本市參加110年全國
運動會(選拔要點另訂之)。
六、比賽報名: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7-2020)出版之國際排球規
則。
八、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時公布。
九、比賽細則:
(一)抽籤:不採種子隊。抽籤時間及地點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二)名次判定:採循環賽制時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為0分,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將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
1.A(總勝分數)/B(總負分數)=C;C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C值仍相等者,以X(總勝局數)/Y(總負局數)=Z;Z值高者名次列前。
3.若再相等,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則以抽籤決定名次。
(三)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該隊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四)參賽隊伍應於比賽規定時間前20分鐘向該場地記錄組填具出賽名單並由教練和隊長簽名確認。
(五)參賽隊伍於規定比賽時刻未出場比賽則取消該對該場比賽資格,由對隊以2:0獲勝,比數為25:0;25:0。
(六)參賽隊伍遇選手資格問題,應於開賽前提出,由兩隊各持附照片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相互檢驗。開賽後有登錄之選手於開賽後抵達競賽場地得下場參與比賽,對隊可針對此選手提出資格審查。選手資格一經審查合格後,不得再提資格問題。
(七)不採雙自由球員制。
(八)參賽球隊比賽服裝及襪子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號),球衣並須有中文隊名,「隊長」要有固定標誌。
十、獎 勵:
(1)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2)決賽後立即頒獎,請得獎單位穿著單位服裝領獎。
十一、申 訴: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
十二、裁判會議:訂於110年3月19日上午8時於港坪風雨排球場辦公室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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