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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嘉義市運動會排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北園國民小學

負責人:吳長頴校長

聯絡人:陳詩美 聯絡電話:05-2371330*212體衛組 0921-519633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8 日(星期四)至3月22 日(星期一)

三、比賽場地:北園國中、北園國小、興安國小

四、比賽分組:

(一)社會男子組 (社男組) (二)社會女子組 (社女組)

(三)高中職男子組(高男組) (四)高中職女子組(高女組)

(五)國中男子組 (國男組) (六)國中女子組 (國女組)

(七)國小男子組 (男童組) (八)國小女子組 (女童組)

五、參加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辦理。

(三)報名人數:

1.每校每組最多報名1隊。

2.註冊選手每隊以12人為限,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

(四)社會組年齡必須年滿15足歲(95年3月17日以前出生者),於107年9 月3日(含)前設籍本市且成績優異者,得選拔代表本市參加110年全國 運動會(選拔要點另訂之)。

六、比賽報名: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7-2020)出版之國際排球規 則。

八、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時公布。

九、比賽細則:

(一)抽籤:不採種子隊。抽籤時間及地點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二)名次判定:採循環賽制時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為0分,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將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

1.A(總勝分數)/B(總負分數)=C;C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C值仍相等者,以X(總勝局數)/Y(總負局數)=Z;Z值高者名次列前。

3.若再相等,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則以抽籤決定名次。

(三)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該隊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四)參賽隊伍應於比賽規定時間前20分鐘向該場地記錄組填具出賽名單並由教練和隊長簽名確認。

(五)參賽隊伍於規定比賽時刻未出場比賽則取消該對該場比賽資格,由對隊以2:0獲勝,比數為25:0;25:0。

(六)參賽隊伍遇選手資格問題,應於開賽前提出,由兩隊各持附照片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相互檢驗。開賽後有登錄之選手於開賽後抵達競賽場地得下場參與比賽,對隊可針對此選手提出資格審查。選手資格一經審查合格後,不得再提資格問題。

(七)不採雙自由球員制。

(八)參賽球隊比賽服裝及襪子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號),球衣並須有中文隊名,「隊長」要有固定標誌。

十、獎 勵:

(1)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2)決賽後立即頒獎,請得獎單位穿著單位服裝領獎。

十一、申 訴: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

十二、裁判會議:訂於110年3月19日上午8時於港坪風雨排球場辦公室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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