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嘉義市運動會軟式網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港坪國民小學
負 責 人:郭明聰校長
聯 絡 人:謝宏智學務主任、盧志銘體育組長
聯絡電話:05-2369037學務主任,分機131;體育組長132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0日(星期六)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立紅土網球場
四、比賽項目:
(一)團體項目: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國小男童組、國小女童組
(二)個人項目:
社會男子單打、社會男子雙打、社會男女混合雙打
高中男子單打、高中女子單打、高中男子雙打、高中女子雙打
國中男子單打、國中女子單打、國中男子雙打、國中女子雙打
國小男童雙打、國小女童雙打
五、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本競賽規程總則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
1.社會組限年滿14歲(96年3月17日前出生)。
2.依本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辦理。
3.報名參賽社會組各項競賽,於107年9月3日(含)前設籍本市且成績
優異者,得選拔代表本市參加110年全國運動會,選拔要點另訂之。
(三)參賽人數:
1.每單位至多限報男女團體各一隊。
2.團體賽每隊至少6人,至多8人為上限,以三盤二勝制;個人賽不限人數,各組報名人數未達三人(隊)(含)以上則取消該組比賽。
(國小女童組個人單打賽、國中女子組個人單打賽、高中女子組個人單
打賽,以上報名人數達二人(含)以上即可成賽,若僅二人參賽,其中一
人棄賽,則比賽取消。)
3.每隊隊職員:限報領隊、教練、管理各一名。
4.依本競賽規程總則第五條辦理。
六、比賽用球:採用紅M比賽用球。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辦理。
(二)各項註冊表單必須使用網路列印已完成報名之表格,由相關人員蓋章後,社會組需將紙本繳交北興國中體育組,其餘各組存校備查。
(三)保證書必須由選手親自簽名。未滿18 歲者,必須由監護人簽字同意。
(四)賽程抽籤:110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假北興國中會議室舉行。
八、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規則。
九、比賽制度:依大會競賽組於抽籤時規定辦理。
十、名次判定:採循環賽制時
(一)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沒收比賽)為零分,中途棄權者,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二)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勝。
(三)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先後順序判定名次:
1.以相關隊得失分之差高者為勝。
2.以相關隊得分高者為勝。
十一、獎勵:
(一) 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二) 決賽後立即頒獎,請領獎者著各單位服裝。
十二、申訴: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
十三、裁判會議: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08:00時假嘉義市立紅土網球場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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