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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田徑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志航國民小學

負責人:吳秋鋒 校長

聯絡人:劉欣怡 組長 聯絡電話:0912-148558

二、比賽日期:110年3月16、17、18、19日(星期二、三、四、五)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立體育場

四、比賽項目:

社男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4、鉛球(7.26公斤)
5、鐵餅(2公斤)
6、標槍(800公克)
7、鏈球(7.26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7、10000公尺
8、110公尺跨欄(1.067 M)
9、400公尺跨欄(0.914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社女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4、鉛球(4公斤)
5、鐵餅(1公斤)
6、標槍(600公克)
7、鏈球(4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7、10000公尺
8、100公尺跨欄(0.838 M)
9、400公尺跨欄(0.762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838 M)
2、跳高
3、鉛球(4公斤)
4、200公尺
第二日:
5、跳遠
6、標槍(600公克)
7、800公尺
高男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4、鉛球(6公斤)
5、鐵餅(1.75公斤)
6、標槍(800公克)
7、鏈球(6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7、10000公尺
8、110公尺跨欄(0.991 M)
9、400公尺跨欄(0.914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高女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三級跳遠
4、鉛球(4公斤)
5、鐵餅(1公斤)
6、標槍(600公克)
7、鏈球(4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5000公尺
7、10000公尺
8、100公尺跨欄(0.838 M)
9、400公尺跨欄(0.762 M)
10、4×100公尺接力
11、4×4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838 M)
2、跳高
3、鉛球(4公斤)
4、200公尺
第二日:
5、跳遠
6、標槍(600公克)
7、800公尺
國男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鉛球(5公斤)
4、鐵餅(1.5公斤)
5、標槍(700公克)
6、鏈球(5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110公尺跨欄(0.914 M)
7、400公尺跨欄(0.838 M)
8、4×100公尺接力
9、4×4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第一日:
1、110公尺跨欄(0.914 M)
2、鉛球(5公斤)
3、跳高
第二日:
4、跳遠
5、1500公尺
國女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鉛球(3公斤)
4、鐵餅(1公斤)
5、標槍(500公克)
6、鏈球(3公斤)
徑賽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
4、800公尺
5、1500公尺
6、100公尺跨欄(0.762 M)
7、400公尺跨欄(0.762 M)
8、4×100公尺接力
9、4×4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第一日:
1、100公尺跨欄(0.762 M)
2、跳高
3、鉛球(3公斤)
第二日:
4、跳遠
5、800公尺
男童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壘球擲遠
4、鉛球(6P)
徑賽 1、60公尺
2、100公尺
3、200公尺
4、4×100公尺接力
5、4×2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1、100公尺  2、跳高   3、鉛球(6P)
女童組 田賽 1、跳高
2、跳遠
3、壘球擲遠
4、鉛球(6P)
徑賽 1、60公尺
2、100公尺
3、200公尺
4、4×100公尺接力
5、4×200公尺接力
全能運動 1、100公尺  2、跳高   3、鉛球(6P)

五、參賽辦法:

(一)選手參賽資格:須符合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之相關規定。

(二)報名規定:

1、每單位每項報名以3人為限,接力項目每單位以參加1隊為限。

2、每一運動員至多報名參加2項(接力不在此限),報名國小全能運動者不得再報其他單項比賽(不含接力)。

3、報名人數須達3人(隊)(含)以上(鏈球報名2人)始列入正式比賽項目。實際參賽人數未達3人(隊)(含)以上(鏈球2人),則不予獎勵。

4、凡取消比賽項目不可再行更換。

5、社會組年齡必須年滿12足歲(民國98年3月17日(含)以前出生);5000公尺、 10000公尺等項目,須年滿15足歲(民國95年3月17日(含)以前出生者)上始可參賽。

6、報名參加之各級學校學生於107年9月3日(含)前設籍本市者,得依社會組之年齡規定跨組報名參加社會組各項競賽。(選拔要點另定之)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訂之最新規則。

(二)比賽細則:

1、號碼布不按規定縫妥佩掛(一張號碼布需用四支別針別好)或無號碼布者,不准參加比賽。

2、徑賽項目比賽中不得陪跑,否則立即取消該比賽運動員之參賽資格和成績。

3、田賽高度晉升表由技術委員另行訂定於技術會議公布。

4、接力「棒次表」之填寫,應於該項次檢錄時間前1小時,至競賽組填寫,並由該隊領隊或教練簽名確認後,繳交至競賽組(預、決賽都要交)。

5、檢錄時間:

(1)徑賽項目於賽前20分鐘至檢錄處點名。

(2)田賽項目於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點名。

(3)混合運動:每日的第一個項目至檢錄處點名:其餘項目賽前20分鐘直接到比賽場地檢錄點名。

6、號碼布請妥為保管,如遺失申請補發時,將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7、比賽有效時間:超過時間者大會有權結束比賽。

(1)5000 公尺:社男組25分鐘;社女組30分鐘;高男組25分鐘;高女組30分鐘。

(2)10000 公尺:社男組50分鐘;社女組60分鐘;高男組50分鐘;高女組60分鐘。

七、比賽器材規定: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由大會提供。

八、獎勵:

(一)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獎勵。

(二)頒獎:請得獎者(單位)依預定領獎時間上台領獎,領獎時請穿著單位服裝親自領獎。

九、申訴: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申訴事宜。

十、裁判會議:訂於110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於體育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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