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羽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興嘉國民小學
負責人:朱麗乖校長
聯絡人:周子筠老師 聯絡電話:05-2860885#132、0911684319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8日(星期四)至3月21日(星期日)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興嘉國民小學綜合體育館
四、比賽項目:
(一)團體項目
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高中職男子組 4.高中職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7.國小男子組 8.國小女子組
(二)個人項目
1.社會男子單打 2.社會女子單打
3.社會男子雙打 4.社會女子雙打
5.社會混合雙打
6.高中職男子單打 7.高中職女子單打
8.高中職男子雙打 9.高中職女子雙打
10.國中男子單打 11.國中女子單打
12.國中男子雙打 13.國中女子雙打
14.國小男子單打 15.國小女子單打
16.國小男子雙打 17.國小女子雙打
五、參加辦法:
(一) 社會組:
1.須符合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相關規定。
2.須年滿15足歲。(民國95年3月17日以前出生)
3.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於107年9月3日(含)前設籍本市且成績優異者,得選拔代表本市參加110年全國運動會。(選拔要點另訂之)
(二) 學生組: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之學籍等規定報名。
(三)註冊人數規定:
1.團體項目:各單位至多報名男女各一隊,國小組每隊限報名6人(含隊長);國、高中組及社會組每隊限報名10人(含隊長)。
2.個人項目:個人單打賽各單位限報名男、女各4人,雙打賽各單位限報名男、女、混雙各3組,可兼為團體賽選手。
3.每人最多報名二項比賽(含團體賽及個人賽)。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二)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及人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布。
2.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每局二十一分制。
3.循環賽名次判定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抽籤決定之
(三)比賽細則
1.團體項目:國、高中組及社會組(男、女)採5點3勝制,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單可兼雙);國小組(男、女)採3點2勝制,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單雙不得兼)。
2.各隊出場名單不得輪空,否則輪空該點及以下各點均以零分計算。
3.參賽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該場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4.依大會競賽組之規定辦理,以109年嘉義市運動會暨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成績依序列為種子。
5.為免除冒名頂替,請出賽選手隨身攜帶符合參賽資格之證件,如查驗後10分鐘內仍未提出者,以棄權論。
6.比賽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補賽或分場、移場舉行時,得由大會宣佈,務必遵守。
7.出賽時服裝必須整齊。
七、獎勵:
(一)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一條辦理。
(二)決賽後立即頒獎,頒獎時請穿著整齊。
八、申訴:依110年嘉義市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二條辦理。
九、裁判會議訂於110年3月18日(星期四)上午7:30於興嘉國小綜合體育館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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