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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嘉義市運動會跆拳道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立民生國中

校 長:陳明君

聯 絡 人:紀志郎 電 話:05-2855331轉250、0928-625268

二、比賽日期:110年3月20日(星期六)至3月21日(星期日)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西區港坪運動公園

四、比賽項目:(一)對打競賽(二)品勢競賽

五、對打競賽:

(一)比賽量級:

組別 男子組/量級 女子組/量級



25公斤級:23.1公斤至25.0公斤
27公斤級:25.1公斤至27.0公斤
29公斤級:27.1公斤至29.0公斤
31公斤級:29.1公斤至31.0公斤
34公斤級:31.1公斤至34.0公斤
37公斤級:34.1公斤至37.0公斤
40公斤級:37.1公斤至40.0公斤
44公斤級:40.1公斤至44.0公斤
48公斤級:44.1公斤至48.0公斤
53公斤級:48.1公斤至53.0公斤
58公斤級:53.1公斤至58.0公斤
68公斤級:58.1公斤至68.0公斤

25公斤級:23.1公斤至25.0公斤
27公斤級:25.1公斤至27.0公斤
29公斤級:27.1公斤至29.0公斤
31公斤級:29.1公斤至31.0公斤
34公斤級:31.1公斤至34.0公斤
37公斤級:34.1公斤至37.0公斤
40公斤級:37.1公斤至40.0公斤
43公斤級:40.1公斤至43.0公斤
46公斤級:43.1公斤至46.0公斤
50公斤級:46.1公斤至50.0公斤
54公斤級:50.1公斤至54.0公斤
64公斤級:54.1公斤至64.0公斤




45公斤級:45公斤以下(含45.0公斤)
48公斤級:45.1公斤至48.0公斤
51公斤級:48.1公斤至51.0公斤
55公斤級:51.1公斤至55.0公斤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73公斤級:68.1公斤至73.0公斤
78公斤級:73.1公斤至78.0公斤
78公斤級以上:78.1公斤以上

42公斤級:42公斤以下(含42.0公斤)
44公斤級:42.1公斤至44.0公斤
46公斤級:44.1公斤至46.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2公斤級:49.1公斤至52.0公斤
55公斤級:52.1公斤至55.0公斤
59公斤級:55.1公斤至59.0公斤
63公斤級:59.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68公斤級以上:68.1公斤以上





54公斤級:54公斤以下(含54.0公斤)
58公斤級:54.1公斤至58.0公斤
63公斤級:58.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74公斤級:68.1公斤至74.0公斤
80公斤級:74.1公斤至80.0公斤
87公斤級:80.1公斤至87.0公斤
87公斤以上:87.1公斤以上

46公斤級:46公斤以下(含46.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3公斤級:49.1公斤至53.0公斤
57公斤級:53.1公斤至57.0公斤
62公斤級:57.1公斤至62.0公斤
67公斤級:62.1公斤至67.0公斤
73公斤級:67.1公斤至73.0公斤
73公斤以上:73.1公斤以上

社會組


54公斤級:54公斤以下(含54.0公斤)
58公斤級:54.1公斤至58.0公斤
63公斤級:58.1公斤至63.0公斤
68公斤級:63.1公斤至68.0公斤
74公斤級:68.1公斤至74.0公斤
80公斤級:74.1公斤至80.0公斤
87公斤級:80.1公斤至87.0公斤
87公斤以上:87.1公斤以上

46公斤級:46公斤以下(含46.0公斤)
49公斤級:46.1公斤至49.0公斤
53公斤級:49.1公斤至53.0公斤
57公斤級:53.1公斤至57.0公斤
62公斤級:57.1公斤至62.0公斤
67公斤級:62.1公斤至67.0公斤
73公斤級:67.1公斤至73.0公斤
73公斤以上:73.1公斤以上

六、品勢競賽:

(一)國小組:男子組、女子組

(二)國中組:男女混合組

(三)高中組:男女混合組

(四)社會組:男生個人組、女生個人組、男生團體組、女生團體組

(五)國小、國中及高中組品勢競賽項目:

(1)八級組指定太極一場

(2)七級組指定太極二場

(3)六級組指定太極三場

(4)五級組指定太極四場

(5)四級組指定太極五場

(6)三級組指定太極六場

(7)二級組指定太極七場

(8)一級組指定太極八場

(9)一段組指定高麗型

(10)二段組指定金鋼型

(11)三段組指定太白型

(六)社會組品勢競賽項目:

組別 指定公認品勢
男生個人組

太極 6 章、太極 7 章、太極 8 章、高麗、金剛、太白、平原、十進

女生個人組
男生團體組
女生團體組

七、比賽時間預定表

日期 時間 比賽項目
3月20日
(星期六)
09:30~11:30 各組男子組、女子組(對打)
所有參賽選手
過磅
09:00~17:00

品勢競賽:
一、國小男、女子組
二、國中男女混合組
三、高中男女混合組
四、社會男、女子、男生團體及女生團體組

預賽
準決賽
決賽
3月21日
(星期日)
08:30~17:00

對打競賽:
一、國小男、女子組
二、國中男、女子組
三、高中男、女子組
四、社會男、女子組

預賽
準決賽
決賽

八、 參加辦法

(一)選手參賽資格: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四條相關規定。

(二)本賽事社會組比賽為110年全國運動會跆拳道選拔賽(選拔要點另訂之),請參賽選手自備電子護具參賽。

(三)社會男、女子組須年滿17歲(民國93年3月17日以前出生),並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頒發壹段以上段證資格。

(四)註冊人數規定:

(1)每單位註冊男生選手每量級各6人,每1選手以參加1個量級為限(對練每量級、品勢每段級數)。

(2)每單位註冊女生選手每量級各6人,每1選手以參加1個量級為限(對練每量級、品勢每段級數)。

九、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報名時檢附選手保證書具結。

十、選手參賽標準:具有全國跆協頒發之段證及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核發之級證資格。

十一、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對打採用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世界跆拳道總會(W.T.F)規則。

2.品勢競賽評分標準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品勢競賽表實施。

(二)競賽制度:採單淘汰制。

(三)比賽細則:

1、品式競賽:

(1)使用電子計分系統,預賽、複賽採篩選制,決賽採單淘汰PK賽制。

(2)社會組全運會品势代表隊選拔須穿著品勢道服參賽。

2、對打競賽:

(1)本次賽會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組使用傳統護具,社會組選拔賽使用電子護具Dae do Gen2(大道)系統,參賽選手自備電子襪。

(2)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自備安全頭盔、護檔(陰)、護具、牙套、護手套,社會組選手須另自備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認可之電子襪。

(3)比賽時間:國中男女組、高中男女採每場3回合,每回合1分30秒,每回合中間休息30秒,若3回競賽結果為平分,於1分鐘中場休息後,則應進行第4回合黃金得分賽制。如黃金得分賽結束仍平手,依據競賽規則第15條方式決定優勝者。比賽中如遇電子計分設備故障,則由故障前之進行時間繼續計時。(得分總數差距20分者提前結束)

(4)過磅:

i. 對打項目各單位所有對打參賽選手應於3月20日上午9點30分至11時點30分止於嘉義市西區港坪運動公園完成過磅。

ii. 過磅時須攜帶段級證,代表學校者另帶學生證,男選手以赤足、裸身著短褲,女生以輕便服過磅。

iii. 過磅應為1次,若選手過磅沒有通過,可在過磅時間內再過磅1次。逾時以棄權論。

iv. 運動員參加級別,以向大會報名註冊之級別為準,不得更改級別參賽。

(5)每日依預定賽程表進行,賽程如有異動,則由裁判長官宣布並公布之。運動員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

(6)運動員憑運動員證進場參賽,報到時繳交於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社會組須測試電子襪。

(7)運動員一律穿著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頭盔、護具。社會組運動員應自備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認可之電子襪、護檔、護陰、護肘、護脛及手套、牙套等防護裝備(護檔及護陰應穿著於道褲裡面)。

(8)競賽場內除當場參賽之運動員及1名指導教練外,其他人員均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反規定者主審有權裁決該方運動員不合格情宜之犯規行為。

(9)播報運動員姓名:檢錄組於競賽預定開始前30分鐘內應廣播運動員姓名3次,並在開始競賽前,主審裁判宣告青、紅就位時,運動員雙方須將頭盔至於左手臂內然後進入競賽區,若主審呼叫青、紅時,運動員不在教練區域已在教練區域但未徹底著裝護具、道服等裝備完畢者,則以棄權判定。

(10)入選至前3名運動員於比賽中,如未賽完3回合便停止比賽時,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個人所得成績(如係被擊倒或受傷無法繼續比賽,經大會醫師或裁判證明者除外)。

(11)第5名及第7名之名次賽,採1回合之黃金得分賽制,如時間終了仍無結果,依據競賽規程第15條判定勝負。

(12)競賽中提出錄像審議申訴得依據競賽規則第21條之申訴程序提出申訴。陪審之判決為最終裁決,賽中或賽後將不能再提出申訴。

十二、器材設施

(一)、比賽場地:8M×8M區域稱為競賽區,並以1公尺寬的不同色墊子在比賽區的外圍標明線。

(二)、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規則之規定。

十三、獎勵:依本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辦理。

十四、申訴:依本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

十五、裁判/教練會議:

(一)、教練會議:110 年3月20日上午8 時30分,於嘉義市西區港坪運動公園舉行。

(二)、裁判會議:110 年3 月20日上午9 時,於嘉義市西區港坪運動公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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