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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羽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興嘉國民小學

負 責 人:朱麗乖校長

聯 絡 人:陳妍臻老師

聯絡電話:05-2860885#132、0919-603376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31日(星期日)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

四、比賽項目:

(一)高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二)高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三)國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四)國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男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六)女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四條辦理。

(三)報名人數:

1.團體賽每校至多可報名男女各一隊,高中組、國中組每隊至多十人,國小組每隊至多六人。

2.個人單打賽每學校限報名男、女各3人,雙打賽每學校限報名男、女各3組。

3.每位選手至多選擇參加2項(例如:團體賽與單打賽、或團體賽與雙打賽、或單打賽與雙打賽)。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二)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及人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布。

2.循環賽名次判定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抽籤決定之

(三)比賽細則

1.團體項目:國、高中組採三單二雙制,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單雙不得兼;國小組採二單一雙制,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單雙不得兼。

2.各隊出場名單不得輪空,否則輪空該點及以下各點均以零分計算。

3.參賽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該場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4.依大會競賽組之規定辦理,以110年嘉義市運動會成績依序列為種子。

5.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每局二十一分計算。

6.比賽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補賽或分場、移場舉行時,得由大會宣佈,務必遵守。

7.出賽時服裝必須整齊。

七、獎勵:

(一)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七條辦理。

(二)決賽後立即頒獎,頒獎時請穿著整齊。

八、申訴: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條辦理。

九、裁判會議訂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7:15於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舉行。

十、技術會議訂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7:30於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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