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羽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興嘉國民小學
負 責 人:朱麗乖校長
聯 絡 人:陳妍臻老師
聯絡電話:05-2860885#132、0919-603376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31日(星期日)
三、比賽場地: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
四、比賽項目:
(一)高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二)高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三)國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四)國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男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六)女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四條辦理。
(三)報名人數:
1.團體賽每校至多可報名男女各一隊,高中組、國中組每隊至多十人,國小組每隊至多六人。
2.個人單打賽每學校限報名男、女各3人,雙打賽每學校限報名男、女各3組。
3.每位選手至多選擇參加2項(例如:團體賽與單打賽、或團體賽與雙打賽、或單打賽與雙打賽)。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二)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及人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布。
2.循環賽名次判定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抽籤決定之
(三)比賽細則
1.團體項目:國、高中組採三單二雙制,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單雙不得兼;國小組採二單一雙制,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單雙不得兼。
2.各隊出場名單不得輪空,否則輪空該點及以下各點均以零分計算。
3.參賽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該場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4.依大會競賽組之規定辦理,以110年嘉義市運動會成績依序列為種子。
5.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每局二十一分計算。
6.比賽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補賽或分場、移場舉行時,得由大會宣佈,務必遵守。
7.出賽時服裝必須整齊。
七、獎勵:
(一)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七條辦理。
(二)決賽後立即頒獎,頒獎時請穿著整齊。
八、申訴: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條辦理。
九、裁判會議訂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7:15於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舉行。
十、技術會議訂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7:30於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