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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特殊體育-特奧滾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

負責人:陳錫輝 校長

聯絡人:黃雪娥 組長 聯絡電話: 05-2858549分機312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

三、比賽地點: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

四、比賽項目及分組:

(一)高中職組:特奧團體組

(二)國中組:特奧團體組、特奧團體融合組(至少含2名智能障礙學生)

(三)國小組:特奧團體組、特奧團體融合組(至少含2名智能障礙學生)

五、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三條辦理。

(二)參賽資格: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四條辦理。

(三)報名規定:凡年滿8歲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之智能障礙學生,均以所屬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融合夥伴為一般普通學生。

(四) 報名人數:

1.參賽選手報名團體4人組或團體融合4人組(至少含2名智能障礙學生) 請擇一報名,不得重複。

2.競賽分組每組每校至多報名2隊,每組得報名替補隊員一人,替補後不可再更換選手名單。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方式:採計時12-15分鐘(依報名組數調整比賽時間)或得分16分制

(二)比賽規則:依國際特奧會最新滾球競賽規則暨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審定通過之滾球競賽規程。

(三) 比賽細則:

1.賽制視報名隊數多寡而訂;並於領隊暨裁判會議中宣佈之。

2.每組得報名替補隊員一人,但因比賽每組為4人,獎牌、獎狀只發給參與比賽者為主,替補隊員如未參加比賽者則不發獎牌、獎狀。

3.參賽學校服裝應一致,請穿著運動鞋暨有領T恤參加比賽。

4.滾球比賽若遇小雨將如期舉行,請各單位自備小雨衣及禦寒衣物保護選手身體。

5.比賽爭議之判定: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一條辦理。

七、獎勵: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七條規定辦理。

八、申訴: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條辦理申訴事宜。

九、領隊暨裁判會議:訂於110年10月29日上午8時20分於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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