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網球技術手冊
一、承辦單位: 嘉義市垂楊國民小學
負責人: 周 孟 志 校長
聯絡人:凃 威 良 (體育組長)
聯絡電話:0920603276 、2853151-273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星期一)~110年11月2日(星期二)
三、比賽地點:嘉義市立紅土網球場
四、比賽項目:
(一)高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二)高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三)國男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四)國女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男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六)女童組:團體賽、個人單打賽、個人雙打賽。
五、參賽辦法:
(一)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四條辦理。
(二)團體賽每校至多可報名男女各一隊,每隊以七人為限。(女生不得報名男生隊)
(三)個人賽男女生每單位可分別報名3人(組)。
(四)報名人數未達三人(隊)(含)以上則取消該組比賽。(國小女子組個人單打賽、 國中女子組個人單打賽、高中職女子組個人單打賽,以上報名人數達二人(含)以上即可成賽,惟有一方棄權未出賽時,則取消該組比賽。)
(五)報名註冊: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九條辦理。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訂之最新網球規則。
(二)比賽賽制:視參加隊伍之多寡決定賽制。
(三)比賽細則:
1、團體賽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均採2單1雙制,贏2點為勝,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單雙不得兼)每位選手僅得選擇一點出賽,1、2點不得輪空,經裁判點名後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該場次全隊視同棄權。
2、學校組依全中運規定團體賽、單打賽、雙打賽最多只能參加兩項(如團體賽和單打賽、團體賽和雙打賽、單打賽和雙打賽)。
3、凡報名參加團體賽,於全部賽程中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4、遇賽程衝突時由選手自行決定參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5、參加比賽選手經點名逾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6、團體項目之比賽因賽程之需要,大會有權變更賽程或要求二點以上同時舉行。
7、本次比賽,以110年嘉義市運動會比賽成績,依序列為種子。
七、獎勵:
(一)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七條辦理。
(二)決賽後頒獎,領獎者穿著學校服裝上台領獎。
八、申訴:依110年嘉義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條辦理。
九、技術會議:訂於110年11月1日上午8時於嘉義市立紅土網球場會議室舉行。
十、裁判會議:訂於110年11月1日上午8時30分於嘉義市立紅土網球場會議室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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